1 | 等待 市卫生健康局 签收、处理 | 2019-02-22 |
2 | 市卫生健康局 已签收,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回复 | 2019-02-26 |
3 | 市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2019-02-26 |
1.请问我市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的领取年龄都是60岁,还是男性60岁,女性55岁? 2.我家在农村,请问申报材料里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已有子女状况证明”分别去哪些部门办理? 3.请问所有材料都准备好了,去镇上哪个部门申报办理?
市卫生健康局 于2019-02-26 18:29:26答复:
您好,根据您所提奖励扶助问题做如下答复,一是奖励扶助的办理条件:根据《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信息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八条及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规定办理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二是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配偶、现存子女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及配偶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三是办理流程:本年度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明事项请拨打安丘市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科电话(4261811)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