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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医疗保障局 已签收,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回复 | 2021-11-03 |
3 | 市医疗保障局 已回复 | 2021-11-03 |
请问退休人员怎么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市医疗保障局 于2021-11-03 17:03:26答复:
答:根据潍医保发【2020】61号文第三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材料的,纳入异地就医备案范围。(一)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人员):1.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的,给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2.实行承诺备案制,对不能提供上述异地长期居住材料的,参保人员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一定期限(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后纳入备案范围。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后,对同一转入地的,办理一次转诊,一年内有效。
政策依据:潍医保发【2020】61号文件《关于印发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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