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等待 市卫生健康局 签收、处理 | 2025-02-13 |
2 | 市卫生健康局 已签收,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回复 | 2025-02-17 |
3 | 市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2025-02-17 |
你好,企业职工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应该由哪个部门什么时候发放,按什么标准发放?
市卫生健康局 于2025-02-17 09:02:32答复:
邱女士,您好!您咨询的是:“企业职工退休后,独生子女费问题”。根据上级文件规定:“1、2022 年 11 月 1 日前退休的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2、2022 年 11 月 1 日及以后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户籍在安丘市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 100 元的奖励扶助。每年6月底前发放上一年度扶助金,市卫健局通过惠民惠农一本通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扶助金按月计算,新增扶助对象从退休次月开始发放,扶助对象退出的,从退休次月停发。符合条件的人员,须退休的下一年2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爱山东”APP申请,并且以后每年都要在“爱山东”APP进行年度确认。”如有其它疑问可具体咨询安丘市卫健局人口家庭科电话0536-439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