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建设,根据《潍坊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潍政办字〔2020〕41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安丘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草案),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6月9日
征求方式:邮箱:aqhzb2017@163.com
联系人:市水利局 李传明
联系电话:0536-2265709
安丘市水利局
2020年5月9日
安丘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2020-2023年)(草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 建设,根据《潍坊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潍 政办字〔2020〕41号)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聚焦管好“盆”和护好“水”,统筹“五水 共享、四水共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为出发点,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到2023年,全市48条河流、122 座水库全部达到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 全面建成河湖安澜、生态健康、水清岸绿、人文彰显、智慧管护、 具有安丘特色的美丽示范河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把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保护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紧盯“根治水患、防治干旱”治水目 标,着力补齐防洪薄弱短板,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 态文明理念,加强河岸生态化建设,构建河湖连通、枯丰相济的水 网格局,实现河湖生态修复与保护。
坚持全域统筹。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综合施策,全域治理。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美丽示范河湖建设与美 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谋划、同步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针对山丘区、平原区河湖水系以及城镇河段、 乡村河段等不同特点,根据河湖布局和功能等,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标准和治理方式,彰显本土化、个性化。
坚持人水和谐。保护河湖自然形态,挖掘河湖文化,因地制宜 搭建亲水便民配套设施,打造保障生态、绽放美丽、承载福祉、寄 托乡愁的沿河沿湖美丽风景线,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建设标准
---河湖安全畅通。重要河道、重点河段防洪除涝标准符合防洪 除涝规划要求,病险水库基本消除防洪隐患,涉水构筑物和工程设 施完好、堤岸无坍塌现象,无明显淤积或阻碍行洪、影响河湖流畅 的设施,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强。
---河湖生态健康。水网格局完善,水资源配置能力强。无污水 直排,无黑臭水体,面源污染有效遏制,水体感官良好。水质达到 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或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市控以上重点河流全 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 ---河湖空间整洁。河湖管理范围界线明确且沿河定界设施完 整,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河势稳定, 河湖水面及岸坡无垃圾、废弃物、漂浮物等。
---河湖景观优美。河湖自然形态良好,岸线绿化符合要求,滨 水滨岸地带自然风景优美,河湖岸线滩地、湿地保护完好,沿岸景 色靓丽。
---河湖文化彰显。将历史文化融入到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充分 挖掘沿岸河湖地域特色水文化。定期组织水知识、水文化科普和宣 传教育,积极宣传报道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营造公众共同参与的氛 围良好。
---管护智慧规范。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健全,河湖保洁及养护有 稳定经费渠道,河道日常管护到位。一河(湖)一档、岸线利用规 划、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完成,河湖划界全面完成。河湖管护信息化、 智慧化程度高,河湖监管、监测体系健全。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现代水网体系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 方针,基于全市面临的水安全形势,推进节水、供水、洪水、涝水、 污水“五水共治”,以安丘市“两河五库”为基本框架,加快构建 全市湖库河渠联通、供排蓄泄兼容的现代水网。按照“加大雨洪资 源利用力度,尽量拦蓄地表水;积极保护、合理开发地下水;加大利用非常规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以建设完成的“南水北调工程”“西水东调工程”为基本框架,重 点规划水系连通、雨洪资源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建 设,着力解决当地水资源分配不均、农田灌溉用水难等问题,为高 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供水安全保障。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全面 提升骨干河流的防洪标准,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增强 防洪减灾能力。加强水文、气象、通信等防洪指挥系统的非工程体 系建设,切实提高河湖洪水的监测预报和科学调控水平。建立健全 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修订完善应急调度方案,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 设,定期开展演练,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二)提速河湖生态修复
1.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兼顾上 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科学配置客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 水,最大限度保障河湖生态水量。(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涉水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开展全市黑 臭水体整治,实施全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推进全市雨污分 流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化 肥减量增效工程和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杜绝河道内乱倒垃圾和农 作物秸秆等固体废物。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控河流投饵性网 箱养殖,推进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加强水域环境监测。到 2023 年, 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或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市控以上重点河流全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未划定水功能区划的河湖, 水质不得低于干流水质目标 1 个水质类别(若干流也未划定水功能 区划,水质不得低于 V 类),消除黑臭水体;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 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1%以上,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增加到10 万亩,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3.8%;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 配建率达到 100%,畜禽粪污处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责任 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安丘分局、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畜牧业 发展中心,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水生态治理。持续开展河湖清淤工程和水生生物增殖放 流项目,年度放流 100 万尾以上,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做好水土 保持工作,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实施 5 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全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 57.15 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水 利局、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水生态景观建设
把河流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 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以水域 (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积极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创建具有 人文特色的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在确保安全和生态的基础上, 因地制宜推进滨水休闲绿道、滨水公园、亲水设施建设,实现一地 一风景、一域一风情,切实增强居民和游客的幸福感、获得感。(责 任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体育事业发展中 心,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
充分挖掘具有安丘当地特色的老子文化、公冶长文化、管宁文 化、百泉文化等人文历史和治水兴水先进典型,加强水利工程和水 文化遗址保护与修复,提升美丽示范河湖内涵和品质。围绕河湖水 系,打造安丘市河(湖)长制展示馆,沿汶河、渠河、洪沟河、红 河、河西村河等建设基础较好的河流设置历史人物雕塑、景观小品、 文化牌,形成沿河湖文化景观带,着力建设河湖文化特色镇、民俗 村和田园综合体,营造“山水与城乡相融、自然与文化相益”的滨 水文化景观,增强河湖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
(五)建立规范高效的管护体系
1.健全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河(湖)长负责、相关部门 配合、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河 湖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落实河湖管护员责任和队伍稳定;落实河湖 保洁及维修、养护经费渠道;建立健全河湖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河 湖水量、水质、水环境等情况。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河湖 问题并随时处置,做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河长制 办公室,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河湖管护智慧化。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在潍坊智 慧河湖信息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功能定制,实现智能调 度、监管、考核等方面的功能和河湖“四乱”问题人工智能识别系 统,实现河湖问题的高效智能处置,推进河湖管护数字化、智慧化转型。(责任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潍坊市生态环境安丘分局, 大数据中心,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3.夯实一河一档、河湖划界、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完成所有 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并纳入智慧河湖系统。强化采砂 管理,科学编制河湖采砂规划,完成具有采砂管理任务河湖的采砂 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形成矢 量数据成果,提供权责清晰的工作保障线;加快完成河湖岸线保护 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 系统,为河湖管理和河长湖长决策提供依据。(责任单位:河长制 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步骤
(一)顶层设计。2020 年 6 月中旬前,完成市级实施方案、评 价标准、激励政策的制定,6 月底前各镇制定实施方案、评价标准 和奖励政策;2020 年年底前,以镇街区为单位,完成辖区内所有河 湖的建设方案,制定出分年度实施计划。
(二)试点先行。2020 年以试点工作为重点,年内高标准打造 汶河、河西村河 2 条样板河流,争创省级、潍坊市级美丽示范河。 各镇街区结合水毁修复、景观打造、文化提升等提报不少于 1 条河 流作为美丽示范河,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0 年底,在认真检查 验收的基础上,命名一批市级美丽示范河湖,对成效突出的进行激 励,并择优推荐下一年度的省、潍坊市级美丽河湖示范建设。
(三)全面推进。2021-2023 年,在全市全面展开美丽示范河 - 9 - 湖建设,争取用 3 年的时间,将全市所有河流湖泊全部打造成美丽 示范河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美丽示范河湖领导推进工作机 制,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全力抓好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各镇街区要 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各级河 湖长是所负责河流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工 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推动任务完成。(责任单位:市河长制 办公室,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建设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多渠 道筹集资金,最大程度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大力支持河湖治理、管 理和保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 会)
(三)强化工作联动。市河长办要统筹做好美丽示范河湖建设 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 部门要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 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街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狠抓资金使用, 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 区管委会)
(四)强化督导激励。完善督促指导制度,将美丽示范河湖建 设列入生态河湖考核内容。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成效佳、示范强的 - 10 - 美丽示范河湖,以及在美丽示范河湖全域建设中成效明显、工作突 出的单位给予正向激励。(责任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介,开展 多样性、活泼性、趣味性强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美丽示范河湖建 设的参与性、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 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河长制办公室)
附件:安丘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安丘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徐剑发 市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
副组长:王德勇 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
张 波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 马 群 市文联社科联副主席
王 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崔广兴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副局长
娄仲国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王东风 市城市供排水服务中心主任
王顺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焦枢明 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翠娟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都安源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方臻 市气象局副局长
郭俊杰 市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河长制办公室,郭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工作专班如有人员调整,以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自行发文公布。
安丘市水利局关于《安丘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草案)解读
《安丘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草案)(以下简称《方案》)形成,对此,现就《方案》起草过程和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为黄河治理保护指明了方向,为新时期全国江河治理保护提供了遵循。鄂竟平部长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十分深邃、内涵十分丰富、导向十分鲜明,蕴含了对治水规律的深刻揭示与科学把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不仅是黄河流域、与黄河有关的工作要认真遵循,其他流域、其他地区水利工作都要认真遵循。2020年2月17日,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签发第5号省总河长令,明确要求各地要在巩固好“无违河湖”的基础上,分期分批打造一批美丽示范河湖,以点带面,示范引领。2020年3月13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全省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2020年4月14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对全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作了部署安排。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建设,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出台依据
制定依据主要有以下文件、规范、标准(最新版本):
《关于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潍坊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
《潍坊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潍坊市总河长令第1号》
《潍坊市总河长令第5号》
《山东省河湖管护规定(试行)》
《潍坊市水功能区划》
《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
《潍坊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
《安丘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安丘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
《安丘市总河长令第4号》
依据上述文件、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三、《方案》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现代水网体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基于全市面临的水安全形势,推进节水、供水、洪水、涝水、污水“五水共治”,以安丘市“两河五库”为基本框架,加快构建全市湖库河渠联通、供排蓄泄兼容的现代水网。
二是提速河湖生态修复。包括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生态治理。
三是加大水生态景观建设。把河流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积极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创建具有人文特色的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在确保安全和生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滨水休闲绿道、滨水公园、亲水设施建设,实现一地一风景、一域一风情,切实增强居民和游客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是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具有安丘当地特色的老子文化、公冶长文化、管宁文化、百泉文化等人文历史和治水兴水先进典型,加强水利工程和水文化遗址保护与修复,提升美丽示范河湖内涵和品质。围绕河湖水系,打造安丘市河(湖)长制展示馆,沿汶河、渠河、洪沟河、红河、河西村河等建设基础较好的河流设置历史人物雕塑、景观小品、文化牌,形成沿河湖文化景观带,着力建设河湖文化特色镇、民俗村和田园综合体,营造“山水与城乡相融、自然与文化相益”的滨 水文化景观,增强河湖文化内涵。
五是建立规范高效的管护体系。包括健全责任、制度体系,推进河湖管护智慧化,夯实一河一档、河湖划界、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
四、《方案》的实施措施
(一)顶层设计。2020年6月中旬前,完成市级实施方案、评 价标准、激励政策的制定,6月底前各镇制定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和奖励政策;2020年年底前,以镇街区为单位,完成辖区内所有河湖的建设方案,制定出分年度实施计划。
(二)试点先行。2020年以试点工作为重点,年内高标准打造汶河、河西村河 2条样板河流,争创省级、潍坊市级美丽示范河。各镇街区结合水毁修复、景观打造、文化提升等提报不少于1条河流作为美丽示范河,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0年底,在认真检查 验收的基础上,命名一批市级美丽示范河湖,对成效突出的进行激励,并择优推荐下一年度的省、潍坊市级美丽河湖示范建设。
(三)全面推进。2021-2023年,在全市全面展开美丽示范河湖建设,争取用3年的时间,将全市所有河流湖泊全部打造成美丽示范河湖。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建设,根据《潍坊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潍政办字〔2020〕41号)要求,拟定了《安丘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草案),并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6月9日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意见征求情况反馈如下:
《安丘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草案)共收到意见0条,其中:予以采纳的0条;不予采纳的0条。
2020年6月10日